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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楼市头条”负责人被拘留 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

2017-03-08 07:37:04 来源: 中原网
无可否认,“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开拓了公共传播的渠道与空间,满足了民众信息呈现和传播多样化的需要。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很多自媒体运营者抓住时机,依靠自己的辛勤、智慧与汗水,做大做强了自身平台,在业内界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与传播力,不少人也依靠广告与推广收益颇丰。

郑言: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

去年10月,新华社发文怒斥《愈演愈烈的自媒体乱象,该治治了》,直指个别自媒体的三宗罪:刷量、造谣、低俗。

近日,一个名为“郑州楼市头条”的自媒体发文称,郑州市近20家开发商在3月1日集体涨价。信息一出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经房管部门调查了解和数据监测,不存在开发商串通涨价行为,消息中涉及的企业也不存在涨价情况。该自媒体发布的信息严重失实。

无可否认,“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开拓了公共传播的渠道与空间,满足了民众信息呈现和传播多样化的需要。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很多自媒体运营者抓住时机,依靠自己的辛勤、智慧与汗水,做大做强了自身平台,在业内界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与传播力,不少人也依靠广告与推广收益颇丰。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自媒体运营者,都必须依法合规地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市场经济发展到哪里,法治就要跟进到哪里。“互联网+”时代,不管是哪个自媒体,不管其是造谣、低俗、抹黑,还是诋毁、敲诈、煽动,说到底,都是在侵害公民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涉嫌恶意煽动、违法违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自媒体运营者明知涉嫌违法依然我行我素,屡屡被有关部门约谈、警告依然屡教不改,依照程序关停这些所谓的“大号”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不让其继续为害,是“为民除害”。

互联网治理,体现的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以此而言,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已对该信息发布者行政拘留,如构成违法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郑州市网信办也已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对此微信公众号进行查处,合情合理合法。

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此类罔顾事实、摇唇鼓舌、兴风作浪、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以偏概全、破坏市场平稳健康局面的自媒体进行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体现的是市网信部门的积极作为,是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互联网+”时代依法治市的实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郑州市范围内的自媒体须到市网信部门登记备案、接受监督,规范运营行为。同时,市网信部门也将按照上级网信部门的部署,在全市开展净化网络空间专项行动,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郑州楼市头条”负责人因涉嫌造谣被拘留

 记者昨日从郑州网信办获悉,“郑州楼市头条”公众号近日刊发题为《郑州房价要疯、要失控?3月1日近20家开发商集体涨价!正酝酿涨价潮》文章,称郑州市近20家开发商在3月1日集体涨价,该信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经房管部门调查了解和数据监测,不存在开发商串通涨价行为,消息中涉及的企业也不存在涨价情况。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严重失实。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信息发布者行政拘留,如构成违法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郑州市网信办也已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对此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查处。 (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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