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二、下大气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安中国建设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中国,既要着眼长远,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又要立足当前,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实效。政法综治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积极预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公共安全。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是稳定的,但我国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政法综治部门要以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要把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要把重点整治与完善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完善对特殊人群的救治管理机制,完善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的管控机制,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预防和减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一头连着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大力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能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对平安建设的直接检验。政法综治部门要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政策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有效降低执政风险的“防火墙”,是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推进器”。要坚持关口前移、科学预防,凡是推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努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要坚持抓早抓小、就地解决,以纪念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50周年为契机,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努力把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着力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更好地掌握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动权
深化平安建设,既要治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要治本,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政法综治部门要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向前端延伸、向基层延伸,努力建设主动性更强、基础更牢的平安中国。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产生。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平安建设的源头性工程。政法综治部门要坚持发展为民、富民安民,积极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民意基础。谋发展、搞建设,要统筹好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好群众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真正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过程中,要坚持让利于民,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群众,确保住房有改善、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真正实现征地拆迁一片、富裕安定一片。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使农户都有劳务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共同致富的新路子。要坚持以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平安,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织就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改善社会平安的大环境。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急需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列出项目、定出目标,确保每年都办成几件民生大事、实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变化、得到实惠、看到希望。对流动人口,要在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有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抓紧在大中城市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明确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城市享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基本权利,让长期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的流动人口逐步融入城市、真正安定下来。对特殊人群,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努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深化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如果基础工作不扎实,发生问题的几率就大;基层工作不落实,我们的心里就不踏实。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建立邻里中心、民众联络所、幸福驿站等基层服务管理新平台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要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提高城乡社区服务群众、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能力。要大力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基础管理与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同步开展,努力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基础工作水平。要深入开展平安县市、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努力以小平安累积大平安。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组织社会力量,努力为平安建设提供力量源泉。平安建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平安建设才能拥有不竭动力。政法综治部门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更加注重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高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平安建设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要总结平安奥运、平安世博等成功经验,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义工、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打牢平安建设的群众根基。要更加注重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采取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等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治安保险、举报奖励等办法,千方百计地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更加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自己动员组织起来,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要更加注重把传统有效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把“脚板”与“鼠标”、“面对面”交流与“键对键”沟通有机结合起来,搭建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新平台,拓宽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新渠道,提高新形势下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