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2013-07-16 10:13:00 来源: 《求是》 

  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孟建柱

  党的十八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对深化平安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综治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继承优良传统,积极改革创新,着力把握规律,不断提高平安中国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平安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早在1983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到江苏省苏州市等地考察后,高瞻远瞩地描绘了对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其中包括“人们的精神面貌变化了,犯罪行为大大减少”等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平安梦是重要保障。政法综治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科学规划,努力建设领域更广、人民群众更满意、实效性更强的平安中国。

  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着力建设领域更广的平安中国。党的十八大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从“四位一体”拓展到“五位一体”,需要平安建设进一步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一条重要衡量标准就是社会和谐稳定,既包括犯罪行为大大减少,又包括社会秩序明显好转;既包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又包括社会充满活力。这不仅拓展了平安建设的领域,而且丰富了平安建设的内涵。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把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把工作着力点从打击、防范、管控拓展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环节,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结合点,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建设平安中国。

  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建设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中国。平安是老百姓亘古不变的期盼,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提供的最基本公共产品。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有更高的期待,对平安建设有更高的标准,不仅关注人身安全,而且关注吃得放不放心、住得安不安心、出行是否平安、小孩上学是否安全;不仅关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如何,而且关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高不高;不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关注执法司法是否严格、公正,社会公平正义能否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充分体现。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自觉把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确保平安建设的过程让人民群众参与、成效让人民群众评判、成果让人民群众共享,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富裕、更平安的生活。

  适应初级阶段阶段性特征提出的新挑战,着力建设实效性更强的平安中国。我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过西方发达国家数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历程,意味着西方发达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渐次出现的矛盾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几乎同时出现。我国既面临着世界其他国家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又面临着由我国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所决定的特殊挑战,这些矛盾问题的规模和复杂性世所罕见。政法综治部门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当前阶段性特征,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出实招、硬招、新招,确保平安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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