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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祥收了金融服务费未开发票已受罚

2019-09-06 16:27:00 来源: 中原网

  9月4日下午16时-9月5日下午16时,“心通桥”共收到网友有效诉求帖子13项,6项已办结,占有效帖子数的46%;16项未办结,占有效帖子数的54%。

  下面是相关单位已回复的网友诉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9年6月10日网友ibelive2009反映:宝莲祥收了金融服务费却未开发票

  本人在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宝马汽车一辆,对方收取3000元金融服务费,500元车辆抵押手续费,均未开具相关发票,请相关税局帮忙索取对应的发票,谢谢!

  郑州市税务局:已下达责令限改通知书并罚款

  接到举报人举报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拒开发票问题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梧桐税务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已初步核实郑州市宝莲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开具相关发票,并责令该单位开具相关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和《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对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2、下达责令限改通知书(高新税限改【2019】17856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高新税罚【2019】176949号),罚款550元。

  3、举报人与企业收取车价款外的金额达不成一致,税务机关核实企业记账凭证为5200元,现已按照记账凭证中记账金额开具发票。发票代码:041001900104,发票号码:52096470,金额:5200元。

  4、对该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和政策辅导,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税法规定开具、使用发票,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二、2019年8月20网友u158AKTC1反映:陇海路大学路南200米路西有占道经营

  陇海路大学路南200米路西,经销电动车的占道经营占据人行道,希望给予纠正。

  二七区回复:已劝阻商户,将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反弹

  网友您好,我局淮河路执法中队已对沿街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占道行为已经被劝阻。我局淮河路中队会加大巡查力度,避免问题反弹。

  您有诉求,我来督办

  噪声扰民、占道经营、停车乱收费、道路不通、路灯不亮……如果您遇到这些烦心事,您可长按下方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下载心通桥APP来反映,您有诉求,我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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