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惠珍
二、钱志明“风流案”、古惠珍“银鸡案”
1989年,曾发生轰动香港的“风流案”和“银鸡案”,其中“风流案”的男主角叫钱志明,“银鸡案”的女主角叫古惠珍。这一男一女,曾在娱乐圈大做“淫媒”生意,从中赚取不少。当时案件最终审定钱志明被判入狱三年,古惠珍被判两年,缓期执行。
古惠珍原名官沣婷,17岁时婚姻失败,育有一子,曾经在TVB艺员训练班学习,但未能毕业。古惠珍第一次接触“有价饭局”是在1976年当特约演员时,她说:“当时我的样子也不差,有人说我离婚,又没男友,不如去吃饭识人。有时只是同人跳舞就有一千元收入。我1985年才开始带人,当时手上有6名女子,一日有三餐饭局,每餐赚一千,一日就赚三千。当时好风光,叶子楣同陈宝莲都跟我去过。”
钱志明曾冒充富商,欺骗几名二、三线女星发生性行为,然后加以勒索,后来有人不甘受辱,报警求助,最后将他绳之以法。当时为了保护证人,案件审讯期间,这些女星均以英文字母A、B、C、D代替真实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