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年12月10日晚7时许,覃兆明在松滋市米积台车站看见受害人刘某(女,殁年30岁)骑自行车从米积台镇往沙道观镇方向行驶。覃兆明骑摩托车尾随其后,走到沙道观镇泰山闸村村级公路上,覃兆明超车将其推倒在地,用手掐住其喉咙,将其拖到一个草垛的后面,实施强奸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