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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审判 守护未来】上街区法院发送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05-19 14:02:48 来源: 中原网

    中原网讯(李媛媛 通讯员 游辉)“孩子误入歧途我有责任,是我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现在非常后悔,作为父母,我们诚恳接受训戒,吸取教训,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责任。”训诫过程中,监护人父亲自责地说道。

    5月18日上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向被告人李明(化名)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是上街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中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该令的发出是从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层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一次实践探索。

    用心用情唤醒迷途少年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理此案的法官了解到李明由于家庭监护、教育不力,缺乏家庭的温暖和情感链接,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在庭审中采用情、理、法对李明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其犯罪行为给社会、家庭、他人和自己带来的危害,要求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对于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依法惩戒之余,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引导其“回归正途”,考虑到李明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教育挽救的可能,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一年。

    倾情守护助圆实习梦

    5月初,李明提到其在学校即将完成学业,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为了能让李明在矫正期间顺利回归社会,上街区法院与区司法局沟通,司法局联系到郑州市某单位,该单位同意为李明提供对口的实习岗位。“谢谢各位叔叔阿姨,我可以实习了,感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我会铭记于心的……”在社区矫正中心,李明当场对法官、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今天对我们全家来说终生难忘, 孩子在法官、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助下,改变了很多,现在还联系了实习单位,感谢你们对我们家庭的帮助。”李明的监护人感激地说道。

    近年来,上街区法院以社区为中心,构建司法、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少审矫正共教体系,认真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家庭等教育,帮助矫正人员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治观念,积极探索矫正的社会化,调动家庭参与,加强亲情的感化教育。

    下一步,上街区法院将持续探索“法院+社工+N”的多部门联动,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由法院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受益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开展家庭教育个案靶向指导。针对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有犯罪行为的家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不能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家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家庭、父母或监护人履行家庭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上街区法院将主动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还将根据案件情况,着眼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受教育程度、亲子关系等,开展“亲子心理课程、家庭教育课程、法治教育课程、公益活动”多角度、多维度强制式专业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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