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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红诉文文、刘福庆民间借贷纠纷公告

2019-10-22 17:35:41 来源: 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文文、刘福庆:

  本院受理原告张青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9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曹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管城法院南曹法庭 王贯一

0371-6368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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