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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瑶判决公告

2019-10-21 17:51:24 来源: 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马瑶:

  本院受理原告谢宏春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8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承办人:张健华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305室

电话:6368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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