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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扬尘污染行动染 工地停工/企业停产限产/严查车辆

2016-11-21 07:10:28 来源: 中原网
日前,市大气办转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行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做好城市道路、环城公路、楼宇建筑、施工工地、露天堆场等扬尘控制工作,大幅消减扬尘污染产生量,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王军方/文 周甬/图)日前,市大气办转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行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做好城市道路、环城公路、楼宇建筑、施工工地、露天堆场等扬尘控制工作,大幅消减扬尘污染产生量,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清扫污染物行动,时间为11月18日至20日,要求施工单位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做好工地积尘、建筑垃圾清理以及施工车辆的冲洗工作,相关部门做好落叶、道路、楼宇、公共设施、公厕、绿地等的全面清洁工作。

  第二阶段是控制扬尘污染行动,时间为11月21日至24日,对建筑垃圾、企业生产、煤炭产销、秸秆和落叶燃烧以及道路车辆等方面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工地做好各项保洁工作

  施工工地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并做好保洁工作。

  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公路交通、园林绿化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水泥、白灰、黄土、砂子等散体物料的装卸、运输停止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止生产,取缔非法小混凝土搅拌站。经批准继续生产的,要严格落实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百分百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对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整理,不能外运并做好苫盖及喷淋工作。

  停工期间所有出入工地车辆严格冲洗,确保不带泥尘上路。

  安排保洁工作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工地门口进行及时清洗保洁。

  对全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尘埃的散体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裸露土方、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使用密闭式防尘网苫盖,交缝处双层苫盖,配备自动喷淋装置或洒水等设施,每日进行定时洒水,不得出现抛、洒、起风扬尘等现象。

  对停工工地进行驻守监管,将停工落到实处。

  企业错峰生产、停产限产

  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有关要求,严禁擅自生产或私自改变错峰生产要求。

  严格落实停产限产管控措施,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全部停产;实施限产的企业要具体到车间工段、岗位,细化限产限排措施操作规程;对不易实施限产措施的,应实施停产。

  豫北、豫西的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洛阳、三门峡等城市由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又处于传输通道上,进入10月份以来PM10污染居高不下,应在目前下达的错峰生产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扩大错峰生产范围,除保障民生、重点工程以外的企业可全部纳入错峰生产范围,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全省目前任务完成的影响。

  对错峰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监管,发现暗自生产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置。

  开展对辖区内涉气工业企业排查,掌握辖区内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情况,并实施动态更新,确保对所有涉气工业企业监管到位。

  对重点监控企业、燃煤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特别是高架源,采取24小时驻厂监管和随机抽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加大检查频次、力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排放情况监控,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对小塑料、小熔炼、小矿山、小建材等散、小、乱、差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4小时监测无证运煤车辆

  完善煤炭销售网点管理,严把原煤质量关,对煤炭销售网点开展24小时驻场监管,对全市型煤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生产劣质型煤的企业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停业,从严顶格处罚,杜绝劣质型煤的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洁净型煤煤质。

  在城区出入口设置卡口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车进行24小时检查,无通行证运煤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同时,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分片监管制度,建设煤炭监控网络,一旦发现运输、销售、使用有烟煤、劣质型煤的立即进行查处。

  在“禁燃区”内严禁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对违反“禁燃区”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落叶

  21日~24日期间,环卫部门加大清扫力度,及时清除市区内的落叶、垃圾。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草、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禁止使用木柴快炉烧水。

  对秸秆、枯草、枯枝、落叶、垃圾等生物质燃烧进行严查,减少黑炭气溶胶等颗粒物的一次排放,减少污染物累积。

  严格落实网格点内垃圾焚烧点责任人,加强敏感点周边的监管力度,确保各类无序焚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加强交通疏导

  减少机动车拥堵怠速

  根据气象预报,21日至24日,受北部强冷空气影响,我省大部分区域均先后出现降雨或降雪,雨雪天极有可能带来交通拥堵问题,为防止机动车拥堵怠速以及由此造成机动车尾气排放局部时段骤升,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21日~24日,全省各省辖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视情况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不含以下车辆:军队、警务、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建议在限行期间提供免费公交车方便市民出行,增加班次和延长运行时间。

  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商业街、学校、医院等易堵路段交通疏导,为减少机动车怠速运行,可实施单行道和顺向停车。

  加强对环线大车卡口的管控工作,严禁重卡入城。在城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严查超排(冒黑烟)车辆、黄标车、无标车等车辆,24小时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市区内行驶,实行大车绕行制度,市区内驾校停止车辆驾驶训练。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

  依法依纪问责

  根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辖区扬尘污染基本情况,制订、细化本辖区扬尘控制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本辖区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根据要求,全省将加强夜查,防止渣土车夜间运行,同时,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要求。对执行不认真、落实不彻底的部门、单位要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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