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31名老赖获刑 5个典型案例告诉你老赖有多赖!
案例三 不愿意赡养老母亲被判刑
2015年10月13日,因赡养纠纷,温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王有(化名)给付其母亲马女士生活费和医疗费、护理日常生活、提供住所及供应粮食。判决书生效后,王有未履行赡养义务。马女士于2015年12月7日向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法院先后对其采取两次拘留措施,但其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今年3月22日,温县检察院以王有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温县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王有当庭悔改,取得其母亲谅解。今年4月6日,温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64岁的王有获刑1年,缓刑2年。
案例四 隐秘开公司,却不愿还9.6万元借款
2011年10月8日,武陟法院判决,要求郑成(化名)归还李先生借款9.6万元。
武陟法院于2012年7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期间,郑成为逃避债务于2012年9月5日以他人名义成立了公司,让他人任法定代表人,并对位于焦作市中站区丰收路的办公场所进行了装修。在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郑成在工商银行武陟支行、农业银行武陟支行共存取了数十万元的资金。今年4月1日,武陟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36岁的郑成获刑2年。
案例五 开车撞人不愿意赔偿,4次被拘留
张小五(化名),男,住沁阳市王曲乡南孔村。2012年3月13日,张小五开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骑电动车的王先生相撞,王先生受伤,张小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3年1月11日,沁阳法院判决张小五赔偿王先生各项费用共计4.4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因张小五未履行义务,沁阳法院于2013年7月12日依法对张小五的住所采取搜查措施,搜查出现金1400元,并分别于2013年8月27日、2014年1月17日对张小五两次采取拘留措施。
今年2月2日,张小五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再次被法院决定拘留15日。2月16日,张小五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期间,其履行了5000元债务。
8月10日,沁阳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小获刑8个月。
听说自己车被查封 老赖急了:“今天就还1万块”
(记者 鲁燕)明明自己就是老赖,却对找上门的执行法官说自己是租房户,当听说自己的车被查封了,才慌了。记者昨天从二七法院获悉,8日下午,在法官的督促下,当天他还了1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对话:车被封,承认自己是老赖
男子(老赖):“车被锁出门都不方便,能不能先把锁给开开?”
法官:“不能。”
男子:“我的车啥时候能解封?”
法官:“把欠款还了就解封。”
法官:“你就是老赖(被执行人)陈伟?那我们昨天找到你的时候你为啥说你不是?”
男子:“我想着你们应该不会这么快找到我的。”
这一幕发生在9月8日下午的二七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刘璞正在与老赖陈伟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