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召开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多地法院、检察院“一把手”履新
中原网讯(李明)3月29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其中涉及我省洛阳市、许昌市等多地法院、检察院“一把手”。在会议上,还通过了关于朱伟、陈雪枫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议案。
会议现场
免去:
免去曹卫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赵天炜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康健民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高建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姜亚萍、时凯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建中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柳发祥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楚绍平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刘玉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刘新年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张湘衡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赵顺宗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邱恺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任命胡保钢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侯敏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新民、秦大栋、朱光、孔令军、张笛、赵静、余海峰、沈劲松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任命刘玉生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新年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张湘衡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邱恺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桂平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连东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康健民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高建伟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两位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上,拟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胡保钢、拟任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的邱恺,分别作了任职前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两人的任命。
两位同志接受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两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朱伟、陈雪枫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朱伟系商水县练集镇朱集村党支部书记,在辞呈中因病辞职。陈雪枫系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提出辞职。
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对陈雪枫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予以确认。此前,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接受陈雪枫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
陈雪枫的代表资格终止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目前实有93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