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梅:关于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促进民营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5-03-13 10:29:11 来源: 黄河科技学院

  近年来,我国卫生事业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但另一方面,城乡医疗资源发展不均衡,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依然没有完全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日益突出,医疗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

  民营医疗机构迅速发展壮大,以每年17%左右的速度增长,现已占我国医院总数的46%,与公办医疗机构共同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公立医院13343个,民营医院12166个。从数量上看,民营医院已占据 “半壁江山”,然而民营医院仅占全国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0%左右,86%的民营医院床位数不到100床,仅1%被评为三级医院。医院整体规模偏小,服务能力不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

  究其原因,第一,民营医院面临着诸多政策歧视:审批程序复杂、等级评定困难、社会融资

   难度大、土地使用政策严苛、财税及价格收费限制多、定点医疗标准不一,且无法取得政府科研经费的支持,科研创新能力受制约等。而公办医疗机构由政府投资,长期享受体制优势,运营上享受各种税费减免以及财政补贴,民营医疗机构无法与其竞争。第二,事业编制壁垒导致我国民营医院人才匮乏。我国公立医院是事业单位编制,从业人员待遇高,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而民营医院未被列入事业编制,从业人员在薪资待遇、社会福利、职称评定等诸多方面与公立医院也有很大差距,优秀人才不愿意前来工作。加上医疗市场没有真正放开,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缓慢,医生对公立医院的依附性强,公立医院依然掌握医生科研、职称等“生杀大权”,医生去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难以实现,民营医疗机构人才短缺成为普遍现象。第三,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服务不到位,社会监督不完善,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医疗行为不规范等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导致社会大众对民营医疗机构缺乏信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此建议:

  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建立对民营医疗机构的

   分类管理体系。同时,全面清理现行歧视性政策,废除不合理规定,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设置审批、社会融资、土地使用、产权、财税、价格收费、医疗保险、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药品采购、职称评审、科研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并督促各级政府部门设立配套的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

  二、允许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间有序、合理流动,并给予公立医疗机构的同等待遇。

  三、加强监管与服务,改善民营医疗机构职业环境。结合全国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实际,把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药品质量监管等。引导建立并规范区域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医疗服务监督与反馈功能。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黄河科技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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