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国土局的渎职纵容让两起国土违法案件肆无忌惮续

2014-09-28 16:44:28 来源: 消费日报网

  9月1日以《淅川国土局的渎职纵容让两起国土违法案件肆无忌惮》为题刊发了河南淅川县毛堂乡党圆村钒矿开采破坏耕地事件和上集镇朱家岭加油站违法建设事件,引起当地政府重视,县政府责成国土局给我们予以回复。

  对于毛堂乡党园钒矿破坏耕地一事,国土局9月5日回复称:

  2005年淅川县楚源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了毛堂乡党园钒矿的开采权,2006年在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113000610010,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有效期限10年,自2006年10月至2016年10月)2013年5月淅川县楚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段学敏负责矿上开采。2013年10月,段学敏分别与毛堂乡党园村一组群众李清顕、李玉建、刘邓敏、刘春霞、朱景成、朱国定、刘建华、汪凤霞、朱显成、朱巧巧等十户口头协商,临时租用其责任田用于采矿和堆放矿渣,租期三年,租金每年每亩2000元至3000元不等,三年租金现已一次性付清,2013年12月底,段学敏开始动工采矿挖钒土矿。2014年3月初接群众举报后,我局土地监察大队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段学敏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矿渣随意堆放在耕地,2014年3月21日经淅川县丹阳土地测绘队现场实地勘测,核实段学敏开矿矿渣实占面积为13.22亩,其中采矿区占地7.81亩、堆放矿渣区占地5.41亩。通过地籍、规划部门认定,所占地类为基本农田。对于段学敏破坏耕地行为,我局2014年4月11日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对段学敏破坏耕地行为作出淅国土罚决字【2014】第1360号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由于段学敏采矿造及矿渣堆施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且数量巨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对此我局逐级向河南省国土厅进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在取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鉴定批复后,我局于2014年9月1日向淅川县公安局进行案件移送,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段学敏刑事责任,对于淅川县楚源矿业公司未经批准改变开采方式一事,我局根据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向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责令整改,对露天开采坑道进行回填,如若不按期进行整改,将报请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而我们在接该局回复后,再次赴南阳淅川了解的情况是:案件已移交南阳市淅川县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大队,正在追捕嫌疑人,而露天开采坑道一直未进行回填,耕地仍未恢复,矿渣堆积如故,所谓整改的落实还遥遥无期。

  对于上集镇朱家岭村加油站违法一事,淅川县国土局回复称:

  上集镇朱家岭加油站隶属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淅川县第三十七加油站,法人代表黄相军,现年41岁,大专文化,河南郑州市人。2014年4月,黄相军通过与上集镇丹阳社区朱家岭村民小组协商,并经全体村民同意,对位于沪峽快速通道及内淅公路加角地(约4亩)及公路用地进行丈量后,双方签订征地协议,协议约定征地款按区片价予以补偿,即每亩47000元,青苗补偿每亩1000元,征地面积21.1亩。期间群众多次要求黄相军必须将公路红绿灯三角地一并征用,为了满足群众要求,签订征地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增加征地面积10.1亩。至此该项目累计征地31.2亩。其中道路及绿化带占地面积27亩,所征土地属沪峽快速通道拆迁居民宅基废弃地及部分荒山。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平整土地面积5亩。该项目位于淅川县上集镇丹阳社区朱家岭村民小组,北邻沪峽快速通道、南接内淅公路。项目经豫宛淅川能(2013)00055号备案确认,淅规函(2013)39号规划选址,豫国土资函(2013)1495号挂钩批复面积4亩,目前土地征收报件已上报至南阳市国土资局。2014年7月,我局执法大队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接群众电话举报,经现场实地踏勘,查阅项目单位提供资料,认定该项目虽然取得挂钩批复,但在没有完善土地征收招拍挂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平整建设,属违法占地行为。随依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淅国土罚决字【2014】9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此处做为重点监控对象,并要求所在乡镇国土所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行为持续发生。近期;我县再次组织三十余人对其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现已落实停工。

  

  图为2014年9月6日朱家岭非法建设加油站的施工现场

  但记者再次赴淅川实地采访,该加油站一直未停工,反而变本加厉地加紧非法建设。另据群众反映,在9月1日稿件刊出后,工地施工一直未停。为此,群众多次向国土局刘副局长和国土执法队反映,一直没有人对非法建设干涉和阻挡,国土执法监察队长魏某反而对群众举报很不耐烦,大声对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辱骂。(群众提供了相关音频资料)

  国土局“现已落实停工”的回复再次撒了谎。而其“组织三十余人对违法建设进行制止拆除”的措施不知何时能落实。

  国土局的回复是在9月5日,该回复是从号码为0377—69251968的传真回复的,未加盖国土局公章,当时称“因领导不在无法盖章,上班后盖章会再传真过去”可是9月9日上班后,再打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也无人将盖章的回复传真回来,从淅川国土局得知这是该局办公室石(音)主任的电话,这也侧面印证了国土局的回复存在猫腻。

  对于这两起国土违法案件的持续发展,实际上淅川县国土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毛堂乡党园村的干部在段某刚开始毁地时,就向国土局的刘局长反映,就因为国土局的无所作为,导致耕地毁坏面积一步步扩大,给党园村集体和群众造成巨大的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也使段某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上集镇在建的非法加油站同样如此,加油站从挖地基、搞地坪开始,群众就举报直到现在房屋已封顶,国土局的不作为让非法建设一步步得逞,“停工”都从未落实,“拆除”的说法恐怕更难落实。有关法律专家认为,淅川县国土局的有关人员在两起国土违法案件中,都没有尽到执法监管职责,存在不作为行为,而且显然副局长刘某和执法队长魏某的行为有故意不作为的嫌疑,涉嫌玩忽职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4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理,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上图为9月24日的施工现场

  我们希望淅川县人民政府暨国土、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认真查处两起案件,不仅追究两起案件涉案当事人的责任;更应追究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玩忽职守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让违法者受到应有惩处,以警示后人,杜绝土地违法案件的再次发生,让淅川国土执法工作更规范、更高效、更公正,建设起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国土执法队伍,为淅川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精彩推荐
返回顶部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