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部署10项民生工程 明年底打通173条支线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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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不能再当环卫工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环卫管理工作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市、区两级负责,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环卫作业将采取公司化运作和市场化作业相结合的模式。市、区财政部门应按照核定的环卫作业经费标准足额拨付,各区(管委会)在现有机械化作业设备的基础上,利用三年时间使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70%。其中,今年达到50%,明年达到60%,2015年达到70%。市政府每年拨付不少于3000万元的环卫管理工作奖励经费,全额用于环卫管理工作考评奖励。
《意见》还对环卫工人的年龄作出规定,环卫工人的年龄应该满18周岁以上,男职工60周岁以下,女职工50周岁以下。
用工单位要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同时为职工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逐步提高环卫职工工资。按照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重大节日,各区(管委会)要组织节日慰问,环卫职工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来环卫职工住宿问题。市、区房管部门要优先为环卫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各区(管委会)要为环卫职工建设环卫之家,明年6月底前,每个区(管委会)应提供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环卫集体宿舍,2015年底前基本解决外来环卫职工的住宿问题。
加大环卫职工作息场所建设力度,原则上服务半径1000米设置1座,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应配备饮水机、热水器、微波炉等物品,并采取御寒、防暑降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