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文物副局长丁亚峰兼职承包商 建“烂尾楼”

2013-07-26 08:35:03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调查

  副局长在外“兼职”属实,文物局领导都说“不知情”

  张传志说,由于公司没有如期把19号楼向用户交付使用,他们已向用户支付了“200多万元赔款”,担心损失加大,他们已向平顶山市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和丁亚峰的合同,并赔偿损失。

  7月24日上午,在平顶山市仲裁委,陈姓工作人员说,他们确实接到了平顶山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并且通知了丁亚峰和平顶山市顺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但还没有做出仲裁。

  在平顶山顺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科梁姓负责人说,丁亚峰是宝丰县文物局副局长,在公司兼职,有时也到公司来。丁亚峰的确曾以该公司的名义承包了美林湾19号楼的施工工程。

  记者了解到,从1984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三令五申,严禁党政干部包括隶属于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官员经商、办企业。丁亚峰为什么还会直接以个人名义在外承揽工程呢?

  记者在宝丰县文化广电局采访时,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田保林说,按照国家规定,两局的工作人员都不允许经商、对外承揽工程。他不知道丁亚峰在外承揽工程的事。

  宝丰县文化广电局副局长兼宝丰县文物局局长王团乐说,丁亚峰在该局分管行政执法工作,还有行政执法证,丁亚峰的工资也是全额财政发放。他也不知道丁亚峰在外承揽工程的事。

  昨天下午,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丁亚峰,但记者刚说明采访意图,丁亚峰就挂断了电话。

  ■进展

  宝丰县纪委展开调查,省文物局关注此事

  宝丰县纪委控申室负责人毛旗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接到群众关于宝丰县文物局副局长丁亚峰承揽工程的情况反映后,他们已受理此案,并展开调查。目前初步确认了丁亚峰对外承揽工程的部分事实,正在进行深入调查,等事实查清后,将按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河南省文物局安全处的秦处长说,所有文物工作人员都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如果发现丁亚峰有利用文物执法人员身份为自己谋私的行为,他们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该局将派人前往宝丰县调查。

  河南省政府法制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官员经商,对有行政执法权的官员尤其如此,他们将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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