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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旬前郑州全市散煤“清零” 同时争取平原地区完成“双替代”

2019-10-19 09:33:08 来源: 工人日报

    中原网讯(记者余嘉熙) 为做好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近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市将加快推进全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单位除外)、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及洁净型煤“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争取在今年11月15日前,平原地区全部完成“双替代”,同时全市行政区域内要实现散煤“清零”,在“禁煤区”内实现散煤和洁净型煤“清零”。

    《决定》明确,2019年11月15日前,对已完成“双替代”的区域,由郑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划定为“禁煤区”;2020年10月底前,除偏远山区外,其他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矿、火电厂、洁净煤仓储供应、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

    此外,《决定》要求,2019年11月15日前,全市行政区域内实现散煤“清零”,在“禁煤区”内实现散煤和洁净型煤“清零”。偏远山区未完成“双替代”区域,洁净型煤配送网点予以保留,为偏远居民提供洁净型煤。

    散煤燃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近年来郑州市持续加大散煤污染治理力度。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春晓介绍,郑州在2017年划定了“禁煤区”,并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从2017年10月1日起,在郑州市区全域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燃用煤炭,实现无煤化;大力实施取暖“双替代”,2017~2018年,全市共完成取暖“双替代”居民改造25.08万户,实施“煤改电”配网工程480个。对完成取暖“双替代”改造的用户设备购置给予最高3500元的补贴,下达设备补贴和运行补贴资金共计5.5亿元。

    同时,郑州还加强散煤监管,累计取缔散煤点239处,建设9家洁净型煤厂和48家配送网点,实行以需定产,2018~2019年秋冬季,累计生产洁净型煤4.3万吨;拆除取缔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设施设备3000多处。 《工人日报》(2019年10月19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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